上海崇明首起涉电子烟犯罪案宣判 两被告被判刑
www.fd17.com 2019-11-15 15:40
澎湃新闻记者 李菁
11月13日,上海酷爱网上海崇明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院受理的首起涉电子烟犯罪案件,并当庭宣判。
11月15日,澎湃新闻记者从崇明法院获悉,非梦刷钻排行榜该院判决被告人姜某甲,姜某乙构成非法经营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拘役四个月,缓刑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五千元。宣判后,两名被告人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崇明法院介绍,2018年起,被告人姜某甲在没有烟草专卖许可证的情况下,非法出售电子烟牟利。在此过程中,新星卡盟被告人姜某乙按照被告人姜某甲的要求,为其打包电子烟并寄送快递。2018年10月16日,公安机关在上海某小区和某轿车内,当场查获被告人用于销售的Marlboro,HEETS,Fiit等品牌烟弹共计374条。经估价,上述烟弹价值人民币64743.14元。
崇明法院经审理认为,东营胜利海运学校被告人姜某甲,姜某乙违反国家烟草专卖管理法律法规,未经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许可,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非法经营罪,依法应予惩处。根据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和认罪,新星卡盟悔罪态度,崇明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在国家进一步加强对电子烟监管力度的背景下,崇明法院依法对本案作出宣判,重生之纵横官途维护了经济秩序,回应了社会关切,有效遏制了非法销售电子烟的违法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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